8月5日,记者召开的广西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发挥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经费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每项分别予以100万元、10万元奖励,并在相关试点示范评定、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