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基金两项违法被警告 董事长变更未按时信披及报送 中国经济网     2022-08-05 15:04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对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益民基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8月4日,益民基金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会,选举纪小龙、窦仁政、刘影、康健、梁雪青、徐经长、李萍7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康健、窦仁政、徐经长以及李萍4人为新任董事。该次股东会后,益民基金董事变更超过董事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同日,益民基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纪小龙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原董事长翁振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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