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10时许,“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被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峤被判死刑,该案另两名从犯张晨光、曹泽青被判死缓。刑事判决书显示,洪峤母亲曾表示其有精神病史。张晨光还供述,洪峤在关押期间曾通过同监舍的人传递让他翻供、把责任推给另一被告曹泽青的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