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要求,根据病毒变异和传播的新特点,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1年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