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1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主要是考虑基金的承受能力,各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余支付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允许地方对这些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缓缴三个月。这也意味着,绝大多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是可以享受到纾困稳岗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