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6月13日22时,水利部将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立即向广西、广东两省(自治区)水利厅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水工程调度,加强巡堤查险,科学部署抢险力量,技术专家组要下沉一线指导洪水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