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6月6日披露《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称,王忠军、王忠磊二人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二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二人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