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