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当前可投保电动摩托车类型。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等规定,在承保实务中明确电动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辆;电动摩托车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含电动自行车,明确当前电动摩托车承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