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采用《建设工程选用的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清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填表人、审查人需签名,《清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不得涂改:只填新增的建筑构件和材料)
2、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页相关负责人签字处全部为手签)
3、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加盖各公章)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签名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姓名章)
5、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被抽中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割
6、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
7、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