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菡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西安未央代理记账公司,为您提供质的服务

价格:面议 2025-07-01 17:00:01 500次浏览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因此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更加谨慎。 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代理机构会提供以下业务: 1、整理原始单据、记账凭证; 2、出具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每月纳税申报及税款交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4、新公司国地税报到等; 另外,有些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每月报税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服务。
  • 公司:西安菡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63号新一代国际公寓A座14楼
  • 联系:张会计
  • 手机: 18066910983
  • 电话: 029-87307699
  • 微信:
免费咨询 一键拨号1806691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