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表;
2.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3.委托方和受托方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受托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5.委托生产合同复印件;
6.委托方、受托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授权证明。
备注: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办理流程
企业请按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http://59.64.82.150/sign_in)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网上预申报(建议用PDF格式上传扫描件),申报通过后方可向市政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电话告知承办人,由承办人进行网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窗口承办人电话通知申请企业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Q5: 一类器械备案的资料递交方式有哪些?
A5: 目前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资料递交根据不同的市局要求不一样,有些是省局网上申报,现场提交纸质版,有些是全部电子版提交。
Q6: 一类备案审批时间多长?
A6: 一类备案为现场审批。也就是现场就可以拿到备案凭证。
Q7: 一类有源医疗器械备案是否要做电磁兼容测试?
A7: 如果产品属于一类有源医疗器械,则需要增加安规和电磁兼容(EMC)方面的检测报告。
如何界定产品的分类
回答: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版)或《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查找和确定企业将要备案的产品名称、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若目录里没有该产品,可查看2014年5月30日后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界定文件。 若目录及上述文件里均没有该产品,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分类界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3〕36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为类产品的,告知内容应包括产品类别、分类代码、产品名称、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备案人可根据确认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