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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营业执照代办公司,累积多年代办经验

价格:面议 2025-09-03 19:56:01 1447次浏览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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