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
减资比增资办理难,减资还需要登报公示等手续,办理周期较长。
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权激励、股东退出等情况,而增加或减少股东时,就会使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去工商和税务部门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