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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安全出口应符合安全规范

价格:面议 2019-09-16 06:18:59 57次浏览

海淀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安全出口应符合安全规范

海淀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安全出口应符合安全规范

海淀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安全出口应符合安全规范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馆业,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租赁住宿的要求

(一)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不得设置上下床,房间内净高不应小于2.4米。

(二)因平时使用需改变地下空间内部布局的,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新设置的房间按《旅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执行,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应当责令有关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或者,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地下空间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负责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应当停止使用的,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搬出地下空间;使用人拒不搬出,情况紧急危及,为预防突发的发生,区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并妥善安置。地下空间不具备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或者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的,负责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部门应当责令居住使用人搬出。

负责本区域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和考核制度。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组织、协调并监督人民防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城乡规划、、卫生、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应当建立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巡视制度,定期清查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十二条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各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和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

新风量不足的危害:长期处于新风量不足的室内易患“室内综合症”,出现头痛、胸闷、易疲劳的症状,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疾病。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禁止将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和考核制度。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各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和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区县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区县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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